close
寫得好像我出國旅遊一樣,其實是出差。/_\

這趟旅程大概去年十、十一月就確定了吧。我想大概是因為之前Rebecca有去Boston的展所以這次才會派我和Sylvia去,不然就德國是由她們兩人負責的情況看來,我似乎不會是出差的那個。

2/24(日),因為早上八點的飛機,所以大概五點多就出門了。本來那天是想乾脆撐個一整晚不睡,到時就可以在飛機上睡死了,只是後來被唸到個臭頭不行,所以還是多少睡了幾個鐘頭。

沒想到剛在港龍check-in時就遇到個大問題。飛歐洲線的咱們一個人的行李限制只能有一件,而且只能帶二十公斤。雖然最後地勤好心地讓我們加到二十五公斤,我們的行李還是超重十二公斤,(總共四百五十份的DM,能不超重也難。/_\),所以無可奈何之下,我們只能把所有的DM都從行李箱裡拿出來Hand Carry上飛機.....


這只是其中一袋的DM而已。

還算順利地一路來到阿姆斯特丹,我和Sylvia打定主意趁著等轉機的四個時候內好好地來逛一下,不然都不知幾天時間內到底會不會有時間可以逛街了。過了海關後,Randy提議要在星巴克停下來先喝點東西,然而,卻沒想到在我們打算起身準備要離開星巴克時,Sylvia發現她隨身背的包包被偷走了!

她開始四處找尋她的包包,細想著是不是自己放到哪裡而忘記了,而我則去information center及星巴克的櫃台幫忙問機場裡是不是有裝設攝影機。最後,由星巴克的一名員工帶著她機場的驚察局備案,而我和Randy則只能坐在原地等她回來。不幸中的大幸是,當時她的護照還在她身上,所以她只需要cancel掉信用卡、手機停話、另外再申請個證明就好了。

還好Sylvia也還算樂天知命,最後她還是拿著補發的登機證和我們一同來到候機室。結果,沒想到就在KLM地勤人員scan過她的機票、站在一旁的四個警察在確認過她的護照資料後,其中一個警察竟然很神奇地拎起一個很眼熟的包包,並問她"Is this your bag?”

就在Sylvia還沒反應過來的同時,站在她身後的我已經不由自主地驚叫出聲。經由四名警察七嘴八舌的解釋後我們才知道,後來她的包包在二樓的Burger King男廁被發現,也還好裡頭有她的登機證,而且警察局裡有備案,所以他們就帶著包包在候機室裡等Sylvia出現。最後經過證實,除了包包裡的現金、手機和相機之外,其它的東西都完好無缺,可以說是不幸中的大幸再大幸了。就這樣,我們終於重拾還算不錯的心情搭上前往紐倫堡的最後一段航班。

參展的四天可以說是我有史以來參展最忙的經驗,(啊到目前為止我也只參加過三個秀展XD),連續四天都是每十二個小時才能吃一餐,每天都有開不完的會。我和Sylvia都覺得再這麼依資料和客人開會下去的話,我們都要被自己無聊的介紹給搞瘋了。不過也還好這個展沒有像CeBIT一樣那麼漫長,所以我們才能很開心地在最後一天去小逛了一下教堂附近的廣場,採買一些在我們清單上的物品。


此行見到的兩位帥哥!可惜不是我的客人。>"<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iquir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